「粤澍」我等你到二十五歲「短/完/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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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澍喜欢彭楚粤喜欢了整整十四年。


     十三岁的彭楚粤还是个小胖子,长得也就比同龄人高一点,脸却嘟嘟的,板起来的时候就像个发过头的面团子。 

     十一岁的白澍懵懵呆呆的,笑点很低,一逗就乐,乐得眼睛都看不见,还能勉强挤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爸爸妈妈是工作上的好朋友,那年的暑假相约一起去云南旅行。彭楚粤和白澍被大人安排坐一起,起飞时彭楚粤很开心地指着头顶屏幕显示的实时画面嘴里念念有词“飞机起来了,嘟——”“诶起落架起落架收了”“哇,好高——”,而白澍坐在他身边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不知道被打开了什么按钮笑得特别开心。

     从北京到昆明要飞好几个小时,中途困了,父母便把他们各自换回身边,但白澍坐在椅子上还是忍不住回头去看彭楚粤。见他拿着一个gameboy打得热火朝天,忍不住忧心忡地问一句——飞机上用电子设备会不会坠机呀?

     大人都笑了。白澍那时候才知道飞机上也不是所有电子设备都不许用的。 


     十四年前的记忆已经所剩无几,白澍只能隐约在翻照片时想起他们在泸沽湖时天飘起了雨,冲回游轮包厢唱了两个小时的KTV;玉龙雪山的索道上他挂着比自己没短多少的红羽绒衣回头冲彭楚粤大笑着招手;丽江古镇上他们一人一手转了许久的青石水井;某个山顶的某个茶庄他们喝到的甜甜润润的工夫茶;彭楚粤猩红外套和黑色长裤在晨光中的古城街道游游逛逛……

     胖胖的十三岁少年,笑起来眯眯的眼。

     早熟的白澍似乎对自己看见那人乐成弥勒佛时心底的兵荒马乱已有了答案。

     那次买回来的滇红成了他最喜欢的饮料,无论白妈妈再怎么嫌弃它不过是便宜的口粮茶,白澍还是倔着顶她:你不懂。 

 

     彭楚粤大了两岁,先由小升初,白澍紧随其后,进的虽不是同一个学校,却是同气连枝的姊妹校。因为学校地方不大,便借了彭楚粤校区的一个教学楼,把初一学生安置在那里。

     两家家长是极好的朋友,白澍理所当然知道彭楚粤在哪个班,可虽说同在一个校园,教学楼却隔着花园,两方学生平日井水不犯河水,连早操都无法瞧见一眼,唯一的机会是每周白澍去位于彭楚粤那一栋楼顶的机房上课时,正巧彭楚粤也会在那个时候下楼上体育,白澍便能在楼道里偷偷看一眼那人的脸,看看他和同学说话时笑眼和头顶蓬蓬松松的黑发。

     好想上去摸一把。白澍有时在擦肩而过后这样想。 


     同班的一位傻愣愣的好友突然开始拉着白澍去操场,他喜欢的姑娘正巧酷爱篮球,于是每天中午白澍就成了好友屁股后面的小跟班,像两个流氓一样埋伏在姑娘班门口,尾随着再到操场。操场旁有个简易的可移动观众席,总共十来层,他们就坐在最高一层,小风吹着小姑娘看着。

    其实白澍有个私心。

    彭楚粤初三时迷上了踢球,无论太阳多毒都会出来过脚瘾,白澍舔着冰淇淋,敷衍地附和着好友,双眼却盯着球场上飞奔的彭楚粤。初三的校服是白底蓝条,白澍看着少年跑起来时的笑,怎么看怎么都觉得神采飞扬。


     毫无波澜地日复一日,父母所在的公司组织一次郊游,去的是北京城郊一个有水有芦苇的地方。他们玩得尽兴,回去的路上坐在一起,随着大巴轻轻的颠簸昏昏欲睡,白澍托着下巴半眯眼,百无聊赖地瞪着公路风景目空一切,突然感觉右肩有重物压上。回头一瞧,是颗黑发蓬松的头。

     下午阳光正好,白澍有些恍惚。

     但柔软的发梢太过蛊惑,他没忍住,伸手轻轻摸了一下。日头照得脸颊生热,耳根烫得厉害,他只觉得肩上压着的不是一个脑袋而是颗火球,又做贼心虚地怕人看见,便拿食指把睡得迷迷瞪瞪的彭楚粤戳回自己椅背上。

     他回过头继续托腮,盯着玻璃上一个小小的蚊子忽然开始偷乐。

     头发,是真软啊。


     十三岁时,白爸爸宣布自己要调去欧洲工作,决定把白澍一起带上。当时白澍还懵懵懂懂地以为只是去几年。虽对陌生的国家有些抵触,却也没拗过白家两位家长的坚持,别别扭扭地从了。临走前最后一次聚餐,彭楚粤送了白澍一个厚厚的日记本,青碧色硬皮封面,里面是几米的插图。

     飞机上十来个小时,白澍趁着一边母亲戴着眼罩睡觉,把本子翻来覆去地看,爱不释手,一落笔便写了近十页,还颇有情怀地在扉页上用无数“彭楚粤”的小字拼出了“彭楚粤”的大字,看了看,还是怕被家长发现,又连忙借了张白纸重新糊上。 


     多少年后白澍依旧会不可思议。十二年,他们真正相处不过在云南那朝夕共度的七天,从未交换过号码,QQ上从未有超过三十分钟的交流,每次暑假回家时的聚会他们也都静静坐在一起听大人说笑,连眼神都没有太多接触。

     别人家暗恋都是日久生情,偏他怎么就这样没头没脑地一口气扎进去了呢?

 
     进了青春期的彭楚粤个子一下蹿得老高,身条竟愈发健康修长,走在人堆里颇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男生在那个年龄都难免有些憧憬着快快长大,彭楚粤也不例外,故作成熟地留着络腮胡,学大人样走路插兜扬头,那一顿饭间白澍一边拿余光偷偷瞄他一边在心里暗暗发笑——真是个傻子。 

    

     白澍在学校的同桌是个金发碧眼的小美人儿,对他永远保持着一种充沛的好奇心。国内的朋友曾送过一个蝴蝶样的香包给他,他绑在笔袋上,小美人儿便总喜欢拿着笔袋闻闻又摸摸,问他能不能送她。白澍笑笑,没回答。

     他自己也是山中人,自然看得懂姑娘意思。可是那人啊,心中藏之,何日忘之。


     有段时间白澍看诗看得凶,加之心中一直有个包袱,于是便觉得所有撰写相思的句子都是意有所指。夜来忽梦少年事,唯梦闲人不梦君——他当真一次都没有在梦中遇见过彭楚粤。白澍向来是淡定的,心里波涛再汹涌面上也是不露声色,虽随着年岁增长意识到这份喜欢并非来自年少无知,潜意识却也十分明白两人之间机会渺茫,所以便从不打什么在一起的妄念。能从父母或网上得到一星半点的消息固然好,没有也无妨。他就这样习惯性地把彭楚粤放在心底,想了便唤出来看上一眼。

     ──我今天看到一个姑娘,真的很好看,就是头发好像三天没洗了的样子。

     ——彭楚粤,今天我放在阳台的栗子都被松鼠搬走了,你说它要那么多栗子,窝里放的下么?

     ——彭楚粤,我认识了一个人,长得特别像你。你说奇怪不奇怪,明明那人一点点中国血统都没有,可我还是觉得看到他就像你站在我面前。

     ——彭楚粤,今天天很蓝。

     ——彭楚粤,我特别想你。


     漫长的岁月耗尽他的委屈与期盼,所以在四年前的那个夏夜晚上,他躺在床上翻着彭楚粤的个人主页看到他对着一个姑娘头像说“亲爱的”时,除了惊讶,竟生不出其它反应。

     他一翻身从床上坐起,死死地瞪着那三个字足有二十分钟。

     房间里空调调到26,应是夏日最怡人的温度,他却突然伸伸手脚,仿佛坐在雪地一样感受到血液停下脚步。

     是啊,我们都大了。

     虽然早就该想到。 

     虽然从没抱过希望。


     那晚他握着手机,对自己说——再去一次丽江,再去一次,然后忘了他。 
 
     四年后,他仍是独自一人站在异国的站台,耳边放着洋葱,手机上翻开的是南康白起的书,忽然发现这四年的时间根本太短,又或是这人世太过久长,根本忘不了。 

    ——第一次喜欢人,就喜欢上了你。

     ——不知道自己还会喜欢上什么人,想来想去,总会归结到你。脑海里浮起的都是你的脸,完全没办法想到第二个。不是这个人就不行,有时候真的让人绝望。

    ——我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更加热切地盼望你能幸福,只是想起这幸福没有我的份,还是会非常难过。


     白澍曾有一次无端生出股怒气,也不知是气他还是气自己,利索地删除了彭楚粤所有的联系方式,长舒一口气。 

     然而几月后,他忽然收到一个申请——“被盗号了?你把我删了。” 

     白澍瞪着屏幕上那一行字,绝望地闭上眼——放过我吧,你怎么就不能放过我呢。 

     世间最恐怖的事就是藕断丝连。虽然白澍很清楚这场暗恋的终点在何方。 


     彭楚粤要来欧洲学习独立音乐,在语言和签证上曾向白澍请教了许多。他又一个犯傻,把所有的聊天记录统统打印出来装订成册,每天捧着要看好久。

     在彭楚粤带着他心爱的姑娘踏上欧罗巴大陆的那年,白澍除夕时去了他们在的那个城市。十二点烟花炸在天上的时候,他在一群拥吻的人群中默默笑着,仰头把热热的红酒一口灌下,心中充满酸涩的温柔——这是我能离你最近的地方了。

     我做不到了。 


 
     曾经在一次醉酒后无意同一好友絮絮叨叨了许久,他听着,最后反问一句——都到了这个份上,为什么不争取一把? 

     白澍冷笑——是啊,都到了这个份上,争取不争取的有区别么?

     他唯一不觉得遗憾的只有一件事——他们之间不存在相逢恨晚,正合适的年纪相识,活生生,有血有肉,会说会笑的少年,曾经没有距离地坐在他身旁,轻轻将头放在他肩上。

     这是那姑娘没有的,看多少照片也补不回来的,只属于他的。 
 

     明明就是你胆小,还装得多痴情一样。很多时候白澍也会这样鄙视自己。可宽慰自己的话说过无数次,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地放任一颗心总时不时地想起那个人。

     分不清了,真分不清究竟这种喜欢是对过去的念念不忘死不放手还是不敢承认其实经年种种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而死撑下去的心虚。

     不过到此为止了,就到二十五岁为止。

 

     “我什么也没忘,只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可有时时光又那么贪婪,同大脑一起狼狈为奸,将关于那段时光的细节抽丝剥茧般蚕食殆尽。所以或许有一天会发现,自己曾经以为永远也不会忘的,就这样再也想不起来了。   



      “我知道,我无法成为你的伴侣,与你同行。在我们眼所能见耳所能听的这个世界,上帝不会将我的手置于你的手中。这些,我都已经答应过了 。”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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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是一篇很zqsg且無關粵澍的後記,可以略過,權當是我醉話。

 
 我說過我很容易在寫文「尤其是白公子」時代入自己,可今天晚上我把我自己帶入了他們。

這註定不是篇有感情的文,說是文,不如說是換了主角名字的日記,畢竟裡邊的每一個細節都是親身經歷,我也是不敢太投入,生怕繃不住。

想了半天打不打tag,最後還是打了,我自己當局者迷沒準兒旁人能看出個什麼呢。

也不知道今天晚上受什麼刺激了硬要寫出來,畢竟某個秘密我藏了十幾年從沒告訴過別人,這篇里除了地點年齡專業以及性別,什麼都是真的。我要求自己盡量真實地把它寫出來,不過很難,這些記憶放在心裡每拿出一次就會多渲染一次,也可能很多我記得的細節都不過是自己臆想,不過誰管呢,我要給自己一個有儀式感的結束。其實想想吧,比起永遠自己捂著,這麼一說反而像真正放下了。如果有人現在問我喜不喜歡他,我估計會樂呵著說──我喜歡過啊。╮(╯_╰)╭

有好幾次唯一的知情人都在勸我說“你也就是鬼迷心竅分不清真人和回憶”,我也知道,可哪兒忍得住呀,對吧?

前兩年一遇到壓力特別大的時候總喜歡聽洋蔥,誰唱的都好,誰唱洋蔥我就喜歡誰。而無一例外的每次一到副歌就哭崩,能崩得撕心裂肺──其實後來一想,真是減壓的好辦法23333,推薦你們試試。

南康白起說去了那人的婚禮就像在對自己凌遲,我不這麼想,估計要有一天那傢伙終於要結婚了,我還是要去看一眼的。畢竟講究的就是這麼個儀式感,我不要在自己的回憶里卑微地說再見,而是大大方方地站在他們面前笑著道恭喜,為了這麼一點尊嚴。

張愛玲不說麼,喜歡上一個人就會低到塵埃里,那么我就這麼在自卑中過了好多年好多年。覺得自己長的好黑,覺得自己鼻子好矮,覺得自己眼睛好小,覺得自己臉好大,覺得自己太胖,覺得自己胸太小,覺得自己學習不好……但是後來被優秀的人表白,被人鼓勵說“其實你很好”,才發現──是呀,姐本來就很好啊~

不過我還挺喜歡這種感覺「簡直是個抖M」,喜歡一個人的世界,和不喜歡一個人的世界,是完全不一樣的。

呿。現實是我們無論如何都要回去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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